广告系统的结构设计——广告端

不同于其他系统,在广告系统中,重要的除了权限管理(广告系统的权限管理设计)以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系统的结构设计。从整个系统角度讲,合理的架构应该是:

  • 代理商
  • 广告主
  • 活动
  • 订单
  • 广告

其中,广告主可以有代理商,也可以无代理商。但活动、订单、广告应该是严格的包含关系。

结构设计和权限设计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广告系统:

广告系统的结构设计

解释:

1、代理商:指为广告主提供广告代理服务的公司。如实力、传力、奥美等我们经常提到的4A广告公司,还有华扬等local 4A广告公司等。在有些系统中,代理商也被叫做渠道。

2、广告主:指广告所宣传产品的生产商,也是实际支付广告费用的机构。广告主并不需要一定有代理公司,因此在系统中,广告主可以处在最高层级,这个时候我们称这个广告主为直客,即直接客户。因此在有些系统中,广告主被称为客户。

3、活动:活动的相关设定是根据我们现实中签署的合同来设置的。因此他是合同在系统中的体现,他主要包括投放周期、投放总额以及投放的媒体等相关信息。

4、订单:订单是活动的进一步细化,在活动设置的基础上加入了素材和投放策略。但订单还不是广告投放的最小单位,广告才是。

5、广告:广告是系统进行投放的最小单位,一个广告中包含一个素材以及素材对应的显示监测和点击监测。有时候我们在有些系统中并没有看到一个叫”广告“的列表界面,但这并不意味着系统投放核心进行投放时候没有用广告概念。不管是那个系统,最小的投放单位一定是”一个素材及素材对应的显示监测和点击监测“。

Google作为网络广告的典范,国内的广告公司或者业内同学一定会研究Google的相关系统,例如Google Adwords。Google Adwords结构设计和上述所列结构设计的对应关系如下(顺便列出了百度推广的对应关系):

Google AdwordsBaidu 推广上述结构
广告系列推广计划活动
广告组推广单元订单
广告创意广告

是否有问题?欢迎大家提问或者纠正错误!

————- 以下是补充说明 —————————–

此文发表后,在微博上得到了@Nirvana-高晓国@uc00 等业内同仁的关注和评论,感谢@Nirvana-高晓国 的提醒,是他指出这篇文章仅仅考虑到了需求方的需求。考虑到@Nirvana-高晓国 的建议,关于广告系统的结构设计介绍分为两篇,一是本篇的《广告系统的结构设计——广告端》,另外一篇是《广告系统的结构设计——网站端》,请大家浏览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14 thoughts on “广告系统的结构设计——广告端

  1. 总体来说设计的不错,如果能再细化些就更好了,此外还可以加上广告的报表模块,预测模块等等。

    1. 系统中确实需要包括报表、流量预测以及排期生成工具等,这种细节部分设计各有各的风格,因人而异,所以这里就没说了。欢迎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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