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及从业者)的格调

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听到非广告的从业者开玩笑的讲到“虽然广告同学的格调不高,但是他们很重要”的话,是句玩笑话,但同时也确实是很多非商业化职能岗位的人的真实想法。在互联网公司中,用户产品、内容责编与商业广告的冲突不是偶尔存在,而是常见的矛盾,常见程度不亚于产品和技术、技术和测试之间的程度。

这些矛盾的产生源自于对于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光环效应和自我价值判断的错觉(从外貌上讲,我们认为自己帅的程度比别人眼中的自己要高30%),当然这是有好处的,能够自我催眠。也有井底之蛙的躺在前辈创造的光环之上的自以为是,具体可以看之前的一篇文章岗位鄙视和傲慢

这种偏见是如此的显而易见和普遍,普遍到即使是现在全世界奉为圭臬的文化和艺术在其刚出现时也会遭遇到。

星夜-梵高
油画《星夜》收藏于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全球闻名,所有人都认可其艺术价值,无人会认为其格调低。但事实是梵高的作品在作者生前乏人问津,当然更无格调高低可谈。

梦露-安迪沃霍尔
复制的梦露
《玛丽莲·梦露》,这个作品大部分人应该见过,很合适印在T恤上。这是波普主义教父安迪·沃霍尔的作品。现在波普艺术被大家接受,安迪·沃霍尔也被大家称为教父。但是在沃霍尔的作品初期,吐槽如潮。

金宝汤罐
1962年7月,沃霍尔以32幅《金宝罐头汤》系列画作举办了自己的首个波普艺术展,至今这32罐罐头仍在世界现当代美术史上占据一席之地。但对于沃霍尔的这个作品,当时哈罗德·罗森伯格(美国作家、教育家、哲学家和艺术批评家、抽象表现主义最深刻的支持者,他与克莱门特·格林伯格、托马斯·赫斯共同推动了战后美国艺术的现代化进程)就曾经批评说:“麻木重复着的坎贝尔汤罐组成的柱子,就像一个说了一遍又一遍的毫不幽默的笑话。”

1964年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举办关于波普艺术的研讨会,指责像沃霍尔这样的艺术家们是对消费主义的“谄媚”,炮轰“沃霍尔们”对商业主义的拥抱。

如今,安迪·沃霍尔被认为是美国艺术家、印刷家、电影摄影师,视觉艺术运动波普艺术的开创者之一。但安迪·沃霍尔的艺术理念却是“认为艺术与金钱挂勾,因此应该要努力把艺术商业化。”

所以,什么形式或者什么人是低俗?我们又该如何评判低俗呢?难道是传统的以貌取人或者以自我偏好取人?

布鞋院士李小文 高铁二等座工作的刘先林院士

这两个流传较广的图片的主人公分别是布鞋院士李小文及在高铁二等座工作的刘先林院士,我们能仅根据自我喜好和世俗观念来判断他们格调低吗?答案显然是不能,相反,他们是社会的脊梁。

让我们把视线再放回到广告行业上。从工业社会到互联网之前,所有的商业模式均是买卖双方中一方付出金钱收获产品或者服务,一方交出产品或者服务收获金钱。如果交易后双方均得到预期的益处,那么就是双赢,双方都满意。但是这种方式大部分情况下并不是真正的双赢,为什么不可以什么都不付出也能享受产品和服务呢?互联网的广告模式通过引入用户和客户,最后做到了三赢的结果。这种模式是平台通过引入客户,帮助客户把广告投放给客户的目标用户,从广告客户处收取费用,再将费用用来购买或者产出用户喜欢的内容或者服务,免费提供给用户。这种三赢的商业模式是否格调不高?完全不能这么讲,先进的商业模式代表的是商业社会发展的趋势。我们看到的谷歌、百度以及头条这些企业都是依赖广告变现带动公司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好服务的。

再回到广告行业的从业者。既有安迪·沃霍尔进行商业广告设计的艺术家,也有不计其数在各个代理公司从事创业设计的才华横溢的创意工作者和文案设计者,同时也有大量的高智商的数学家、计算机专家从事和广告系统架构、广告效果优化、点击率及转化率预估、用户建模及深度学习等相关的工作。在谷歌学术上搜索“advertising”关键词,能得到390万条搜索结果,搜索“广告”关键词,则可以得到625万条结果。

为了支撑起广告行业的蓬勃发展,应对广告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全世界的学校中都开展了专门的广告学学科。百度百科显示,“截至2003年,全中国开设有广告专业的院校达210多所”。

广告行业是一个生机勃勃、富有朝气的行业,因此成为了很多先进学科和前沿科技的首要应用行业,大数据在广告行业的应用催生了DMP的产生,进而催生了Advteck、Martech领域的产生和发展。各种视频采集设备的应用则催生了线上和线下的数据和信息打通,帮助商家和企业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营销闭环,通过O2O联动更好的服务用户。

通常的时候,我们会觉得有些广告素材的质量很低,看上去就是假的,从心底里鄙视一番广告主。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反而是高智商的表现。我们可以从之前转载的一篇文章【转载】为什么诈骗短信看上去那么弱智?有所了解,骗子都具备了常人不具备的商业头脑。

另一个例子是YouTube提供的可跳过广告的按钮,很多人会认为这是谷歌从用户体验角度出发考虑,才放置的这个按钮。但实际上最大的考虑是利用这个按钮进行用户的筛选,筛选出对广告主的信息感兴趣的用户,从机制设计上优化广告的效果。

从这些小的tricky的方式到整个行业的不断蓬勃发展,从各大院校的学科设置到高智商的学霸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艺术家从业者,从广告的商业模式创新到广告成为各大互联网公司收入主要来源,我们有什么理由和依据来怀疑广告模式、广告行业及从业者的格调呢?

One thought on “广告(及从业者)的格调

  1. 说得好

    ░░░░░░░░░░░░▄▄░░░░░░░░░
    ░░░░░░░░░░░█░░█░░░░░░░░
    ░░░░░░░░░░░█░░█░░░░░░░░
    ░░░░░░░░░░█░░░█░░░░░░░░
    ░░░░░░░░░█░░░░█░░░░░░░░
    ███████▄▄█░░░░░██████▄░░
    ▓▓▓▓▓▓█░░░░░░░░░░░░░░█░
    ▓▓▓▓▓▓█░░░░░░░░░░░░░░█░
    ▓▓▓▓▓▓█░░░░░░░░░░░░░░█░
    ▓▓▓▓▓▓█░░░░░░░░░░░░░░█░
    ▓▓▓▓▓▓█░░░░░░░░░░░░░░█░
    ▓▓▓▓▓▓█████░░░░░░░░░█░░
    ██████▀░░░░▀▀██████▀░░░░

回复 扫地老僧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